劳动仲裁解民忧,群众暖心送锦旗
2021-09-18 11:00:28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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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某在2012年1月13日经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2012年1月16日经乌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叁级,但其所在工作单位从2013年起,没有按国家规定对申请人的生活护理和伤残津贴进行适时调整,申请人每月只能领取930.69元,导致申请人的权利受到侵害。2021年7月中旬,杭某代理律师来到海勃湾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寻求帮助。
海勃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了解该案件基本情况后,并没有因此案时间久远、情况复杂推脱、懈怠,而是坚持为民解忧、为民排难的工作宗旨,认真核查案情,查找历年文件资料,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杭某2013-2020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差额17.62万元,并自2021年1月起每月支付杭某伤残、生活护理费津贴5540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海勃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调解仲裁工作相结合,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简便、高效、快捷的调解仲裁服务,为构建法治化的仲裁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