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13 15:18:44 | 来源: | 编辑: |
2021-05-13 15:18:44 | 来源: | 编辑: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
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
咨询联系人:于洪亮 魏增宝
咨询电话:05367191939 05367199701
传真电话:05367191956
六、备查文件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